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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7日,全市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53个。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1个,市直部门政府网站34个,县级政府门户网站18个。本次对全市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所有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3个,总体合格率为94.3%。
(二)政务新媒体情况
截至12月27日,全市政府系统共开设政务新媒体142个(含部分事业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按政务新媒体类型分,微信93个,微博11个,移动客户端2个,其他类型36个。本次对全部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政务新媒体3个,总体合格率为97.9%。
(三)找错平台留言处理情况
2024年9月28日-12月27日,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反映我市政府网站问题5条。经审查,问题属实的留言5条,均已办结。有关网站主管部门按要求进行了办理和反馈,办结率100%。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市司法局、市促进外来投资局、市商务局网站存在动态类栏目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临汾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临汾乡村振兴”存在多次提醒仍未注销问题;“临汾市文旅局”微博、“临汾司法”抖音和“古县文旅”抖音存在更新不及时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扎实做好政府网站日常管理。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持续履行政府网站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强化内容安全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更新不及时、表述不准确、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底线问题发生。同时,要重视省政府办公厅日常下发的整改通知和季度通报,按照要求认真整改,不断开展自查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加强对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做到账号检查“全覆盖”,对长期不更新、确实无力维护的,坚决注销;对受众少、传播效果差的,做好整合清理。同时,严格内容审核把关,特别是重要规范性表述要反复校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三)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2024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于2025年1月10日前在本单位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
对本次通报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立即整改,做好检查复核工作,并于2025年1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及2024年度第四季度自查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书面报告报市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赵 博 李佩芸
电 话:0357-2091622(传真)
邮 箱:sxlfdzzw@163.com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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