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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临汾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140900012775903Q\2018—00007
标     题: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8-04-28
文     号: 临政发〔2018〕9号 发布日期: 2018-04-2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主 题 词: 综合政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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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汾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临有关单位: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刘予强市长负责的工作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落实的工作

1.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觉悟,增强政治定力,不折不扣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

2.坚持法治思维,加强对新修订《宪法》的学习,严格依宪执政、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3.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

4.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快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5.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狠刹“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厉整治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选择性作为。

6.继续深入开展领题调研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做到问题在一线解决,思路在一线形成,工作在一线推动。

7.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提升“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成果,认真组织开展“强化责任、严守纪律、树好形象”专项治理活动。

8.坚决惩治各类腐败行为,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二、常青常务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改、财税、金融、统计、审计、住房建设、城乡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震、人防、民族宗教、重点工程、应急管理、企业上市、证券、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

(一)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的工作

9.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联系沟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全面深化、拓展、延伸“13710”工作制度,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完善“清零”机制和办法,强化督查结果运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2.加快推广OA办公系统,年内实现市县乡三级覆盖。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3.规范政府采购、招投标、招商引资等行为。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招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4.稳步推进政府系统机构改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5.加强医疗、卫生、教育、社保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发改委牵头的工作

16.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主要预期指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左右。(主要预期指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8.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9%;(约束性指标)

19.滚动储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做实“五十百千”项目盘子,百亿元项目达5个以上,十亿元项目达10个以上,亿元项目达100个以上,千万元项目达1000个以上。项目储备实行滚动管理、按季调度,及时补充优质项目入库,不断充实完善项目储备盘子。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扎实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编办、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1.全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行清单告知、平台办理、流程再造、多图联审、收费管理“五统一”。

22.重点监测一批省、市、县重点项目组;强力推进列入省级重点的项目、100项重大转型项目和30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委、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3.推进隰县盾安98兆瓦风力发电、新疆金风科技风电设备制造及风场运营维护等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国网临汾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隰县人民政府。

24.落实西山七县生态主体功能区定位,严格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煤炭工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汾西县、蒲县、大宁县、乡宁县、吉县、隰县、永和县人民政府。

25.编制市、县两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体制机制创新六个专项规划,与“十三五”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有机衔接,以6个整体推进县、30个乡镇和100个村作为试点,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6.加快制定和完善百里汾河生态经济带、百里黄河绿色发展示范区、百里太岳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三个百里”互促共进、协调发展的大区域规划。

主要协调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7.加快编制《临汾市综合能源基地建设规划》。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煤炭工业局、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28.推广华翔集团“双创”经验,激发全社会“双创”热情和活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中小企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三)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牵头的工作

29.用三到五年时间,将我市建成国家新型综合能源基地、中西部精密铸造生产基地、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先行区。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中小企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30.围绕“醇、烯、气、苯、油、氨”等产品,发展精细高端化工,重点实施黑猫集团1000万吨精细煤化工等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四)市发改委、市扶贫办牵头的工作

31.重点实施70兆瓦集中式地面电站和73.2兆瓦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按时建成并网运行。加强村级电站运行管理和收益分配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国网临汾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市财政局牵头的工作

3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主要预期指标)

33.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扩大预算公开范围。

34.启动中期财政规划,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使财政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

以上三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5.严控债务规模,制定限额分配方案,县级政府举债规模不得突破批准限额。

36.制定出台《关于对债务风险化解的实施方案》《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防止盲目举债、过度举债,确保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37.将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防止债务规模随意扩大化。

以上三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人行临汾市中心支行、临汾银监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8.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稳妥推进实施一批PPP项目,撬动社会资本,激发投资活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人行临汾市中心支行、临汾银监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六)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的工作

39.健全完善企业税费清单制度,落实好减轻实体经济负担的政策措施,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市政府金融办牵头的工作

40.统筹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人行临汾市中心支行、临汾银监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41.充分发挥直接融资的主渠道作用,灵活运用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各类金融工具,多渠道解决项目融资难题。

42.用好政府投资的产业基金,吸引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各类资金参与项目建设。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人行临汾市中心支行、临汾银监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43.大力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充分发挥“临汾市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的助企作用,稳定企业信贷规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44.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

45.吸引更多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落户临汾,支持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服务。

以上三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招商局、人行临汾市中心支行、临汾银监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6.加快推进县级农村信用社改制。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人行临汾市中心支行、临汾银监分局、省联社临汾办事处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7.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人行临汾市中心支行、临汾银监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8.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违约风险,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行为。

49.开展集中宣传和排查,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态势。

50.依法稳妥处置各类非法集资案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底线。

以上三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中小企业局、人行临汾市中心支行、临汾银监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1.建立金融支持脱贫攻坚新机制,抓住苹果期货上市并在我市吉县设立交割仓库的机遇,利用“保险+期货”“期货+订单”“保险+期权”等模式,推动产业扶贫、精准脱贫。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农委、市商务局、人行临汾市中心支行、临汾银监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的工作

52.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解决好各类群体的住房问题。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3.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立数字化管理平台。

54.全面整合执法队伍,整治马路市场,创建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编办、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等市直有关部门。

55.加强传统古村落保护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农委、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6.积极稳妥推进清洁取暖改造。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煤炭工业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7.深化餐饮油烟治理,开展市区露天摊点专项整治。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8.强化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城市区域建筑工地6个100%措施,综合整治路域环境。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9.持续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加快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及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面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出水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0.综合采取工业企业余热利用、地热连片供暖、建设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或生物质锅炉等方式,推进多元供热。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委、市水利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1.不断扩大公租房保障覆盖面,将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62.加快政府投资公租房建设,年内分配率达到90%。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3.新开工棚户区(城中村)改造46273套(户),基本建成6300套(户)。(十件为民实事之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4.出台租赁补贴政策,年度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5500户。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65.启动平阳大桥、锣鼓大桥等亮化工程和市区路灯远程控制项目,不断提升承载能力和城市品位。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国网临汾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

66.瞄准制约贫困村的发展短板,继续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村条件。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扶贫办、市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委、市文化局、市汾河生态文化景区管理处、市第五人民医院、市委党校、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市汾河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尧都区人民政府分别牵头的工作

67.推进实施道路、畅通、绿化、亮化、棚改、街巷改造等10大类119项城建项目。(各分管副市长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分管单位牵头的工作)

此项工作涉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54个、市教育局建设项目9个、市汾河生态文化景区管理处建设项目4个、市汾河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2个、市委党校建设项目1个、市经信委建设项目1个、市文化局建设项目1个、市第五人民医院建设项目1个、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建设项目1个、尧都区建设项目45个。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54个,分别为:

①道路工程(20项):尧天大道(规划三街)及综合管廊工程、锣鼓大桥西延(规划六路)道路工程、西赵路东段(秦蜀路—中大街)道路工程、中大街(五一西路-西赵路)道路工程、益民路(平阳南街-鼓楼南大街)道路改造工程、机场快速路(滨河东路-东大街)、滨河东路辅道(五一路-西赵路)工程、规划四街(规划七路-景观大道)道路工程、机场快速通道(东大街-二中路)道路及桥梁工程、兵站路(解放路-车站街)道路改造工程、银河路(五一西路-迎宾大道)道路工程、规划七路(滨河西路-规划三街)道路工程、平阳北街(向阳路-河汾二路)道路工程、河汾一路道路工程、规划六路(规划三街—规划一街)道路工程、纬四路、规划三路、经二路、滨河东路辅道(五一路-鼓楼西大街)道路工程、鼓楼北大街(高河桥-屯里线)道路改造工程。

②畅通工程(1项):鼓楼东大街、广宣街、平阳街等30条市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十件为民实事之一)。

③桥梁枢纽工程(1项):河汾一路跨铁路桥梁工程。

④市政管线工程(4项):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2017年集中供热续建工程、市区燃气主管网改造工程、2018年新建集中供热工程。

⑤社会公益工程(9项):数字城管工程、山西师范大学整体搬迁建设工程、0910项目一期工程(市民广场)、临汾市城市建设记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与管理系统工程(国家档案科研项目)、城市标准化公厕工程、临汾市“城市建设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工程、市区路灯远程控制系统升级工程、桥梁亮化工程、主次干道道路及街景亮化工程。

⑥园林绿化工程(8项):水塔游园及水塔社区棚户区(一期)建设工程、滨河东路东辅道带状绿地及人行道改造工程、滨河东路立交桥迎春园(东北角)和海棠园(西北角)绿化工程、清流园绿化工程(原第一污水处理厂东侧绿化)、南山公园(一期)工程(原平阳桥南东侧大土堆绿化)、中大街道路绿化改造工程、动物园迁建工程、植物园建设工程(一期)。

⑦保障安居工程(3项):北城壕西段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还迁),“漪汾花园”D区1-6#楼及配建项目,高河店、南焦堡、下樊村和北孝社区城中村连片改造(一期)建设项目。

⑧城市排水工程(4项):向阳西路主排水及道路工程、南城郭村至汾河排水工程、解放路立交桥排水改造工程、鼓楼西排水改造工程。

⑨污废处置工程(4项):第三污水处理厂外网管线工程(北芦村至屯里桥)、第四污水处理厂及外网管线、临汾市环境产业园区项目(临汾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临汾市城市餐厨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临汾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2)市教育局建设项目9个。分别为:

①市区新、改、迁建中小学校8所:市第三幼儿园、市第四幼儿园、华洲幼儿园、尧都学校、漪汾小学、滨西小学、东关学校、平阳中学搬迁工程。

②市区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所:尧都区段店东张幼儿园。

(3)市汾河生态文化景区管理处建设项目4个。分别为:

①汾河文化生态景区景观亮化提质工程;②汾河文化生态景区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③汾河生态文化景区河道清淤工程;④汾河文化生态景区九州广场大型文化雕塑项目。

(4)市汾河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2个。分别为:

①临汾市图书馆、档案馆建设工程;②临汾市文物中心库(博物馆)建设工程。

(5)市委党校建设项目1个。为:

临汾市委党校搬迁项目。

(6)市经信委建设项目1个。为:

临汾市大数据产业园项目。

(7)市文化局建设项目1个。为:

临汾市射击飞碟靶场建设项目。

(8)市第五人民医院建设项目1个。为:

临汾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建门诊住院楼项目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9)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建设项目1个。为:

“互联网+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建设项目。

(10)尧都区建设项目45个。分别为:

①道路工程(8项):东城赵下路道路工程、东王路道路工程、二中路北延道路工程、涝洰河生态建设-跨河桥梁及道路工程、涝洰河生态建设工程-城市路网工程、华州东路、仙洞沟旅游公路、尧陵旅游公路。

②畅通工程(6项):临纺路北段建设工程、枣林路拓宽改造道路工程、迎春街南延拓宽改造工程、体育街南延道路工程、尧贤街南延道路工程、中大街(鼓楼西街——五一西路)、贡院西街道路工程。

③绿化工程(5项):涝洰河-汾河贯通工程、涝洰河生态建设润州园项目、涝洰河人工湿地生态建设项目、汾河尧都区吴村段生态修复工程、紫藤公园绿化工程。

④文体工程(8项):临汾市尧都区技工学校新建校区项目、尧都区“五馆合一”建设项目、尧都区国防教育基地项目、尧都区东城体育馆项目、尧乡园起步区项目、西关小学项目、金域王府小学项目、四季花都小学项目。

⑤街巷改造工程(2项):解放东路拓宽改造工程、尧都区人民医院周边道路工程。

⑥棚改工程(9项):秦蜀路南延拓宽改造还迁小区(如意花苑)建设项目、五一东路还迁小区建设项目、阳光小区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汾东棚户区改造项目、西王棚户区改造项目、翟庄棚户区改造项目、西王沟棚户区改造项目、万通棚户区改造项目、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项目(宜居新村北区)。

⑦市场工程(2项):东城城市综合体、华夏国际商贸城。

⑧其他工程(5项):尧帝陵景区项目——尧帝祭祀区配套建设工程PPP项目、殡仪馆建设项目、尧都区委党校新校区搬迁建设项目、城乡清洁取暖工程、临汾新农晋南物流园区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十)市规划局牵头的工作

68.全力加快《临汾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17-2035)》《临汾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修编工作,完善全市城镇规划体系,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69.完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调整,指导各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以上两项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0.围绕“建设新城、改造老城、提升东城、绿色绕城”要求,着力提升河西新城城市规划设计,编制完成城市“双修”专项规划。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71.建设“多规合一”平台。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72.整合吉县、乡宁、大宁、永和、隰县、蒲县等沿黄6县的旅游资源,设立沿黄生态文化旅游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市文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临汾分局、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吉县、乡宁、大宁、永和、隰县、蒲县人民政府。

(十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的工作

7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主要预期指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4.依托驻临教育培训机构和华翔集团等大型企业,实施“临汾技工”培训行动计划,打造知名技工品牌,确保“临汾技工”就业率达到80%以上。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5.持续开展好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做好下岗失业退役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76.扩大农民工就业,有效防止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7.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入轨运行。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8.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标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9.健全失业保险待遇与物价水平联动调整机制。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0.城乡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提高40元,达到490元。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1.推进失能半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的落实。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残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2.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全面落实“三保险三救助”帮扶政策,将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市人才办牵头的工作

83.制定出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支持高校、开发区等利用自有资金、土地建设人才公寓。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市编办牵头的工作

84.继续压减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5.加快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牵头的工作

86.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个机构管理、一枚印章审批,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和企业“少跑腿”。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市地方志办牵头的工作

87.做好市县方志年鉴全覆盖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十六)山西师范大学整体搬迁建设工程指挥部牵头的工作

88.全力推进山西师大新校区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三、陈忠辉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科技、教育、卫生计生、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台湾事务、妇女儿童等方面的工作。

(一)市科技局牵头的工作

89.继续实施“市长创新奖”评选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0.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与中科院北京分院、太原理工大学等院校合作项目落地。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中小企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1.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年内高新技术企业达44家,省级以上技术中心企业达27家。

92.大力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年内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5家、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众创空间9家。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科技局、市中小企业局牵头的工作

93.培育100名科技型领军人才、500名创新型技术人才、2000名技能型实用人才。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市科技局配合市人才办牵头的工作

94.大力推进人才强市,吸引更多创新型、高科技人才落户临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市教育局牵头的工作

95.着力解决中小学课外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

96.做好新高考改革推进工作,支持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推动民办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7.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临汾广播电视大学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8.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校长职级制”和“教师县管校聘”试点。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9.持续开展“三优”评选活动,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0.落实《临汾市2018—2020年市区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新、改、迁建中小学校10所。(十件为民实事之一)

101.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9所,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8所。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2.坚持公益普惠发展学前教育,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推进洪洞、霍州、乡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省级试点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3.推进全市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尧都区和市直学校同步完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认定任务。

104.全面提高我市特殊教育服务水平。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5.完成大宁、永和、汾西、安泽、隰县等5个县职教中心建设任务,大力提高中职招生录取比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大宁县、永和县、汾西县、安泽县、隰县人民政府。

(五)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牵头的工作

106.全力推进山西师大临汾学院新校区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六)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的工作

107.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8.大力推进健康临汾建设,深入开展提升医疗质量专项行动。

109.力争年底前全市公立医院全部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110.健全“三医联动”长效机制,推动县级医疗集团持续健康运行。

111.稳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创建中医药特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家、中医馆10家。

112.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完成第一、二批创建县(市、区)申报工作。

以上五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3.实施“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4.对边远和贫困地区乡村医生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十件为民实事之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5.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6.深化健康扶贫“双签约”服务,对大病和慢性病贫困患者实行分类救治。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7.重点推进侯马怡之福老年医养中心项目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民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侯马市人民政府。

(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的工作

118.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侯马、古县、大宁等县(市)完成创建任务。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市工商局牵头的工作

119.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营造诚信政务环境。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20.全面梳理涉企证照事项,不断扩大“多证合一”覆盖面。

121.大力推行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积极落实住所申报承诺制。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九)市质监局牵头的工作

122.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依托山焦、华翔、戎子酒庄等企业,在制造业、工业制成品等领域提升标准。

123.加强质量监管,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打造一批工业类、服务类和工程类品牌。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马德荣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公安、司法、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一)市公安局牵头的工作

124.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力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强化重点人预警管控,加强网络舆情监控,有效排查管控信访维稳、公共安全等领域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委、市信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25.强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打黑恶势力犯罪,铲除“保护伞”,形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配合市综治办牵头的工作

126.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广泛开展“平安守护”群防群治活动。

(三)市司法局牵头的工作

127.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素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市交警支队牵头的工作

128.出台我市停车位管理办法,建设立体停车设施10座。(十件为民实事之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五、王兵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农业和农村、水利、林业、民政等方面的工作。

(一)市农委牵头的工作

12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以上。(主要预期指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扶贫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0.完成农村土地确权改革扫尾工作,建设农村承包地确权数据库信息平台。

131.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加强县、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落实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等政策措施。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2.制定我市“以奖代补”扶持土地流转政策。

133.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市试点县(村)年内完成改革任务。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4.以干鲜果、畜牧、蔬菜、小杂粮等七大特色产业为主攻方向,加快培育、做大做强贫困地区主导产业。

135.全面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巩固提升“五有”成果。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扶贫办、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经信委(国资委)、市旅游发展委、市招商局、市政府金融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6.持续壮大粮食、蔬菜、水果、干果、中药材和畜牧等产业,粮食产量稳定在20亿公斤以上,杂粮种植面积稳定在95万亩以上,新增设施蔬菜0.2万亩,新发展和改造果园6万亩,新发展中药材6万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农机局、市扶贫办、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7.加快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打造2个国家级、7个省级和10个市级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8.以城郊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为重点,加快田园综合体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发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扶贫办、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9.大力推进“三区两品牌”建设,打造国家级优质农产品出口示范区、黄土高原有机旱作农业先行区、临汾休闲农业全域旅游区“三大区域”,打响隰县玉露香梨和安泽连翘“两大品牌”。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农业综合开发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0.构建农村新型经营体系,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提高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

141.继续深入开展“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

142.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以上三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招商局、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中小企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3.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以及“厕所革命”,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4.持续推进美丽宜居乡村“三级联创”,通过以奖促治、政策引导、整合资源,推进省级15个美丽宜居乡村、2个集中连片区和市级25个美丽宜居乡村、3个集中连片区建设。

145.完成美丽宜居乡村命名挂牌工作,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市水利局牵头的工作

146.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指标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47.配合加速大水网骨干工程建设。

148.持续推进县域小水网配套建设,加快实施中部引黄蒲大支线延伸段工程。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9.推进实施东西两山淤地坝除险加固、固沟保塬、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水土保持项目,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5.7万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50.提高跨河、跨区域调水能力。

151.重点实施引沁入汾浮山供水工程,力争年底完工。

152.启动实施引沁入汾尧都专线、浮翼连接线等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引沁入汾管理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3.续建尧都区仙洞沟、蒲县刁口等5座水库。

154.争取新开工建设蒲县小水库、汾西县小水网等2项输水工程。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蒲县、汾西县人民政府。

155.推广洪洞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经验,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156.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保障农村群众吃上安全水、放心水。(十件为民实事之一)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汾西水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7.推进流域生态治理,落实市管河流生态基流调度方案,保障和增加主要河流生态基流量。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58.瞄准制约贫困村的发展短板,继续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村条件。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扶贫办、市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市林业局牵头的工作

159.加快建设吕梁山生态脆弱区、太行山水源涵养区、百里汾河经济带湿地植被恢复区三大生态屏障,完成营造林44.1万亩。

160.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集中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太行山绿化、黄土高原治理等国家和省级林业工程项目。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61.实施“五个一批”林业生态建设扶贫工程,推广大宁县购买式造林扶贫经验,实现生态改善与精准脱贫同步推进、同步见效。

162.贫困县完成退耕还林14.1万亩、造林绿化35.1万亩、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20.3万亩,惠及7.1万人。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扶贫办、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3.统筹推进国有林场、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扶贫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市扶贫办牵头的工作

164.扎实推进全市建档立卡数据清洗和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线上线下保持一致。

165.实行脱贫攻坚工作周例会月报告季总结制度,全面压实市县乡村四级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三支队伍”帮扶责任,因村因户因人施策。

166.大力推行“五清单两标准一档案”工作,规范完善各类档案资料,夯实精准扶贫基础,提升脱贫质量成色。

167.全面落实五联五帮责任制,每个深度贫困县由1名市级领导联系帮扶,1个经济强县结对帮扶,1个企业合作帮扶,1家市级医院、1所市级大中专或职业院校对口帮扶,不断完善具有临汾特色的大扶贫格局。

以上四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8.全面铺开105个深度贫困村整体搬迁和1.8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年底竣工60%以上。隰县、古县、蒲县、浮山县等4个县的贫困户,全部搬迁入住。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69.坚持和完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引导社会力量助推脱贫攻坚,不断深化“百企帮百村”“百商帮百户”等活动,带动群众就业增收。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五)市畜牧兽医局牵头的工作

170.扩大肉鸡、晋南牛、生猪养殖规模,建设三大畜牧特色产业区。

(六)市民政局牵头的工作

171.积极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72.积极引导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加快养老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政府金融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73.新建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0个。(十件为民实事之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4.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和优抚补助标准,足额安排困难群众各类救助资金,加强对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等群体的兜底保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残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75.对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百岁以上老年人执行补贴新标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老龄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76.扎实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编办、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77.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党建责任制,选优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

178.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拓展“四议两公开”制度,深入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七)市残联牵头的工作

179.实施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对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帮扶就业。(十件为民实事之一)

六、闫建国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交通、国土、文化、文物旅游、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的工作

180.以创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目标,全力加快高速公路建设。

181.完成长临高速、霍永高速西段二期等工程。

182.加快推进霍永高速东段蒲县连接线、长临高速古县连接线、安泽连接线、临汾机场连接线、东贾互通等工程。

以上三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3.大力推进隰吉、洪大、古翼三条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84.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国家级、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

185.新建改建“四好农村路”2000公里。(十件为民实事之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6.重点推进沿黄扶贫旅游公路项目建设,建成沿黄一号旅游公路永和乾坤湾试验段。

187.加快推进尧都仙洞沟、襄汾陶寺、安泽红叶岭等7条旅游公路建设。

188.基本实现市区和平川县(市、区)公交纯电动化、出租车燃料清洁化。

以上三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发展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公路局临汾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89.瞄准制约贫困村发展的短板,继续大力实施通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村条件。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扶贫办、市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永和、乡宁、吉县人民政府牵头的工作

190.启动实施永和、乡宁、吉县壶口等通用机场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发展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永和县、乡宁县、吉县人民政府。

(三)省公路局临汾分局

191.推进国道309线尧都区小榆至峪里等5条国省干线公路改造。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四)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的工作

192.完成1192户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任务。(十件为民实事之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市旅游发展委牵头的工作

193.办好全省旅游发展大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园林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

194.以“传统文化与新时代优质旅游融合创新”为主题,突出“3+N”活动。(“3”是办好“华夏古文明·山西好风光”推介会、山西省旅游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年会暨山西旅游创新才智峰会、山西文旅产业创新应用博览会3项省级会议;“N”是举办陶寺考古遗址发掘40周年国际论坛、大河文明国际旅游论坛、侯马盟书论坛等14项国家、省级重大活动及88项助力活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市招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

195.全力打造黄河、根祖、太行三大旅游板块,推动旅游大开发。

196.规划打造中线根祖文化游、东线太行山水游、西线黄河风情游等3条旅游精品线。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壶口风景区管委会。

197.加快推进大槐树、壶口瀑布、云丘山国家5A级景区创建和人祖山、乾坤湾国家4A级景区创建。

198.推动中镇霍山七里峪、曲沃晋国博物馆、尧都姑射山等一批景区提档升级。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尧都区、霍州市、洪洞县、吉县、乡宁县、永和县、曲沃县人民政府,壶口风景区管委会。

199.突出道路、厕所、停车场、旅游智慧平台、集散中心、景区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旅游基础设施提标升级。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警支队、国网临汾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

200.推进星级酒店提档升级,突出“温馨之旅”主题文化。

201.加快推进金都花园、天鹅大酒店创建“五星级酒店”。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202.做好市博物馆展陈工作,唤醒城市记忆,彰显文化魅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六)市文化局牵头的工作

203.持续实施好平阳记忆、印象临汾两大文化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发展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4.以旅发大会举办为契机,传承弘扬优秀乡土文化,挖掘抢救优秀文化资源,积极发展民间艺术和传统手工技艺,打造农村品牌,提升文化附加值。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5.为全市农村放映公益电影3.5万场,为农村寄宿制学校放映爱国主义教育影片3800场,免费送戏下乡1000场。(十件为民实事之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教育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6.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广场文化消夏月等系列活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7.加快推进平阳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发展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208.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启动市广电中心和美术馆项目前期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汾河文化生态有限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

209.推动县级“四馆一场一院”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

210.积极推进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推动非遗、戏曲文化进校园进课堂。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教育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211.发展壮大广播电视、影视创作、演艺娱乐、动漫游戏等文化产业。

212.完成射击飞碟靶场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21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运动。

214.举办“尧王杯”全国马拉松、全国五人制足球赛等“十大体育赛事”。

(七)市文化局配合市文明办牵头的工作

215.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216.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引导和组织农民成立文明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八)市文化局、市旅游发展委牵头的工作

217.深入挖掘尧文化、晋文化、移民文化、商业文化、廉政文化、红色文化、山水文化等特色文化元素,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8.重点打造尧庙-华门文旅融合示范区。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尧都区人民政府。

(九)市环保局牵头的工作

219.环境质量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20.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221.健全完善部门联动、“一城三区”一体化治理、平川区域和流域上下游联防的工作机制。

222.将环保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223.从严落实省、市量化问责相关规定,对重点污染项目进行挂牌督办,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以上四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24.深度治理涉气企业,重点对电力、焦化、钢铁等企业无组织散放和白色烟羽进行治理,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特别限值排放。

225.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分类采取关停、整合、升级、改造、转产、搬迁等措施,最大程度削减污染排放量。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26.落实《临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规定》,制定全市散煤管控方案,严控使用劣质散煤。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煤炭工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227.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28.强化工业废水深度治理,焦化、医药、化工等企业排水稳定达到相应地表水质量标准。

229.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

230.开展全市土壤和农产品协同调查,摸清农用地土壤污染基本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防治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牵头的工作

231.重点加强城市水源地保护工作,完成龙子祠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霍州市郭庄泉域重点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十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的工作

232.深入推行“河长制”,以汾河为重点,全面整治和规范入河排污口,加强排污源头监测和截污纳污管网建设,杜绝各类污水直排。

(十二)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的工作

233.制定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开展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估。

234.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逐步实现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以上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管理处牵头的工作

235.按期完成汾河公园、汾河尧都区吴村段、涝洰河、浍河、芝河、昕水河、州川河、鄂河等重点河流治理项目,昕水河水质稳定达地表水Ⅲ类标准,汾河水质达地表水Ⅴ类标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张翔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煤炭工业、安全生产、矿产资源监管、商务招商、口岸、国有资产监管、民营经济、开发区建设、电力运行等方面的工作。

(一)市经信委(国资委)牵头的工作

23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左右。(主要预期指标)

237.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2%。(约束性指标)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38.着力推进“4+6+N”工业体系建设,打造以开发区和园区为载体的新兴产业集群。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39.重点打造千万吨级的晋南钢铁集团,加快建设曲沃、襄汾两个钢铁基地。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曲沃、襄汾县人民政府。

240.编制完善《临汾市焦化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25)》,稳步推进节能环保大焦炉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41.加快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

主要协调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42.重点打造洪洞、襄汾、安泽三大焦化园区,延伸化产深加工产业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洪洞、襄汾、安泽县人民政府。

243.积极发展高效、清洁、绿色煤电,淘汰燃煤机组容量3.6万千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44.充分发挥我市资源优势,打造临开(华翔)、襄汾、翼城、侯马、尧都五大特色铸造工业园区。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国网临汾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侯马市、襄汾县、翼城县人民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45.培育汽车零部件和车桥总成等优势产品,重点推进华翔增材制造、汤荣环保清洁原材料生产基地和双金属复合一体式制动毂技术改造等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246.加快推进临汾、霍州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区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霍州市人民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47.推进霍州亿能电动汽车项目,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提质升级、链条延伸。

248.推动新型建材、高端金属结构材料、特种金属功能材料等产业向规模化、高端化、效益化发展。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49.重点推动翼城甲阳国际中空纤维膜、侯马北铜铜精矿综合回收等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侯马市、翼城县人民政府。

250.以道地中成药为特色、以专利特效药为拳头、以新药研发为重点,扶持旺龙、云鹏等一批医药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251.推进金葵花医疗器械生产二期等项目。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52.以可再生能源利用、节能技术装备、半导体照明为重点,加快推进华基建材建筑垃圾及工业尾矿资源化利用等项目。

253.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生物科技、遥感遥控、空间科技、通用航空等新产业、新业态,大力推进人工智能技术。

254.重点实施华为(临汾)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园、晋南北斗导航等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255.全面推进企业“处僵治困”,依法处置债权债务,加大对低效无效资产清理整顿力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256.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振兴计划,完善国企国资改革政策体系。

257.以交通、煤炭为试点,组建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提升国有资本管理能力,有条件的县(市、区)组建投资运营公司。

258.持续推进剥离企业办社会工作,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市政、社区、消防、教育、医疗机构的分离移交工作。

以上三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煤炭工业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9.积极推广“互联网+”,开展信息惠民,创建新型智慧城市,加快推广应用“平阳一卡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60.加快通讯网络建设,超前谋划布局5G基站,推动互联网快速发展。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长途线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61.大力实施山西其亚240万吨氧化铝及60万吨高精铝板带箔、山西焦煤60万吨烯烃、山西沃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乙二醇、华翔集团精密铸造及机加工智能化工厂、霍州兆光电厂固废物综合利用等一批转型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汾西县、洪洞县、霍州市人民政府。

(二)市安委办牵头的工作

262.明确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63.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一批”,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264.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化品、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265.严格落实“一票否决”,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以上四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

(三)市煤炭工业局牵头的工作

266.坚持“淘汰落后、发展先进、优化结构”的原则,用两年时间完成年产能60万吨以下矿井的减量重组。

267.今年煤炭先进产能占比达到50%以上。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安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市商务局牵头的工作

26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主要预期指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69.加快临汾侯马综合保税区设立及建设。

270.推进临汾经济开发区升级,争取早日获批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侯马市人民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71.加快霍州、襄汾、安泽、翼城、汾西5个经济开发区和尧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作,力争霍州、襄汾、安泽获批。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霍州市、襄汾县、安泽县、翼城县、汾西县人民政府。

272.高标准推进新设立开发区的起步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做好“九通一平”。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73.深入推进“三化三制”改革,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三制”改革全部到位,“三化”改革持续推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74.紧紧抓住我市列入关中平原城市群的良好机遇,依托方略保税物流中心建设综合保税区,全力打造我市对外开放新平台。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75.加快推进侯马无水港和临汾空港建设,更好地发挥港口对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资源要素集聚辐射作用,提升对外贸易水平。

276.坚持用好中欧班列、五定班列、中南铁路、国际航空口岸四条通道,加快完善进出口网络体系,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和京津冀、环渤海、黄河金三角等区域,加强与德国、波兰等欧洲国家的商贸交流,推动我市与其他国家和地区更高水平的互联互通。

277.全力打造中西部现代商贸物流中心。

以上三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78.充分发挥方略陆港集团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带动辐射作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侯马市人民政府、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79.加快推进临汾晋南国际农产品、侯马振通电子商务、传化智联、兴荣物流等园区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临汾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80.围绕打造黄河金三角现代商贸中心,重点建设华夏国际商贸城、碧桂园城市综合体等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81.推进侯马、隰县、汾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

282.推广隰县电商模式,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创机制。

283.以侯马市为试点,推进跨境电子商务。

以上三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市招商局牵头的工作

284.坚持以商招商,依靠本地企业吸引外地企业投资,内外合作实现共赢。

285.坚持以链招商,通过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条引进项目,形成产业集群。

286.坚持以区招商,把开发区、产业园区作为我市招商引资的大平台,充分利用独特的政策、环境、资源优势引进项目。

287.坚持以情招商,带着感情抓招商,以跟踪服务、贴心服务、精细服务换“商机”。

288.坚持以县招商,以县(市、区)为主体进行招商引资,变集中行动为靶向招商,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以上五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中小企业局、市重点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市中小企业局牵头的工作

289.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全面落实好我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

290.新培育小微企业3000户以上,认定30个“专精特新”、20个“管理标杆”中小企业,全面提升中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市中小企业局、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牵头的工作

291.按照“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路径,新培育规上企业20户以上,10家企业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10家中小企业进入股改程序,争取1-3家企业在新三板上市,稳步推进华翔集团整体上市。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国网临汾供电公司牵头的工作

292.统筹推进电力体制等改革。

293.重点推进临汾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294.启动洪洞南220千伏、古县220千伏、洪洞郭堡110千伏等输变电工程;启动古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洪洞县、古县人民政府。

八、胡小濛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工作以永和县脱贫攻坚为主,市政府不进行分工。

九、李建国秘书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安排部署,做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兑现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承诺。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实行清单化、项目化、方案化管理,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岗位和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

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立足全局、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协同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任务分工中没有涉及到的单位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总体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驻临各单位要全面配合牵头部门,扎实抓好相关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

三要加强督查问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査,逐一破解工作难题,确保重点工作按时全面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要建立工作台账,跟进协调、跟踪督办、逐项办结、销号清零。市人民政府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推进不力、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及进度落后、不达标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8日印发

校对:常庆达(市政府督查室)                   共印18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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